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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林生亮5.0 James Lin尋找八九離散群體 (@v198964) September 11, 2025
周永坤(1948年—),男,江苏张家港人,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兼任法理学硕士点负责人,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,江苏省法理学宪法学会副总干事,南京工业大学特聘教授。1977年考入苏州大学政教系(原江苏师范学院),198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,2002年赴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,2014年受聘为南京工业大学特聘教授。研究方向涵盖法理学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,提出「规范权力」等学术理念,代表著作包括《法理学——全球视野》《规范权力——权力的法理研究》,其中《论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》入选他引率最高的50篇法学论文。
周永坤在《中国法学》《法学研究》等期刊发表《市场经济呼唤立法平等》《法律责任论》等论文,推动立法平等研究。2012年起连续入选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榜单,2020年位列「法理、法史」学科全国第八名。其关于权力法理体系的研究及全球化背景下的「世界法」理论构建,被学术界视为法学领域的重要探索。
对立法平等的研究为确立“立法平等”的正当性,从而对我国立法精神的转换作出了贡献;《法理学——全球视野》、《论自由的法律》及一系列论著对法理学研究范式的转换、对中国法的精神的进化作出了重要贡献;
《规范权力——权力的法理研究》一书填补了权力法理研究的空白,为规范权力、建立相互牵制的民主法治的权力结构提供了理论依据;
周教授特别崇尚独立的人格精神与自主的法学研究,他的主要研究方法是比较的和批判的,他的理想是:建立全球法治的人类家园。
专著
《法理学——市场经济下的探索》(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,与范忠信教授合著)、
《法理学——全球视野》(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)、
《规范权力——权力的法理研究》(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)、
《论自由的法律》(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)、
《解禁中的人权——中国大陆人权研究》(台湾元照出版社2013年版)。
代表性论文
《法律责任论》(《法学研究》)、
《市场经济呼唤立法平等》(《中国法学》)、
《社会优位理念与法治国家》(《法学研究》)、
《论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》(《中国法学》)、
《论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司法控制》(《中国法学》)、
《诉权法理研究论纲》(《中国法学》)、
《权力结构模式与宪政》(《中国法学》)、
《一切为了人的自由与解放——马克思恩格斯权力思想研究》(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)、
《违宪审查的民主正当性问题》(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)、
《法学研究中的价值处理》(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)、
《论强制性调解对法治和公平的冲击》(《法律科学》)、
《论中国法的现代性十大困境》(《法学》)、
《学术自主是中国法学发展的条件》(《现代法学》)、
《全球性时代的人权》(《江苏社会科学》)等。
周永坤教授近五年主要学术论文(2009-2015):
《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主》,载《法学》2009年第2期。
《民意审判与审判元规则》,载《法学》2009年第8期。
《跌宕起伏的中国宪政研究六十年——以<人民日报>载文为主线的叙述与思考》,载《法商研究》2010年第1期。
《究竟有没有“中国法学”?》,载《江苏警官学院学报》2010年第2期。
《中国奴隶制度终结及其意义》,载《北方法学》2010年第3期。
《以人权对抗看守所非正常死亡》,载《法学》2010年第7期。
《调解过度化忧思》,载《法学》2010年第8期。
《坚持独立审判与克制权力腐败》,载《法学》2010年第11期。
《法官的理想人格》,载《公民与法(法学版)》2010年第11期。
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几个元理论问题》,载《山东社会科学》211年第2期。
《不成文宪法研究的几个问题》,载《法学》2011年第3期。
《中国司法概念史研究》,载《法治研究》2011年第4期。
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几个元理论问题》,载《山东社会科学》2011年4期。
《良心犯与马克思》,载《暨南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11年第6期。
《论党委政法委员会之改革》,载《法学》2012年第5期。
《宪法与人名研究》,载《法学》2012年1期。
《走向宪政》,载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2012年第6期。
《劳教制度的历史与废除呼声》,载《炎黄青春》2012年12期。
《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问题》,载《河北学刊》2012年第1期。
《提升司法公正的路径选择——以正当程序和司法良知的关系为切入点(Path Choice of Improving Judicial Justice——Taking due Process and Judicial Conscience Relations as Breakthrough Point)》,载《苏州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12年第5期。
《走向宪政》,载《华东政法大学》2012年第6期。
《法律方法也是法》,载《法制资讯》2013年第1期。
《中国古代“请托”立法及其现代意义(”Care” Legislation and Its Modern Significance in Ancient China)》,载《河北学刊》,2013年第1期。
《网络实名制立法评析》,载《暨南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13年第2期。
《政治当如何介入司法》,载《暨南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13年第11期。 [2]
《仰望天空——在历史法学研讨会上的发言》,载《历史法学》2015年卷。 [4]
周永坤教授担任南京工业大学特聘教授期间所发论文(2014-2017)
[1]周永坤.“德法并举”析评——基于概念史的知识社会学视角[J].法学,2017(09):3-13.
[2]周永坤.中国宪法中“人民”概念的变迁与宪法实施[J].甘肃社会科学,2017(03):138-144.
[3]周永坤.有关司法改革方向的几个司法理念与实践问题[J].政治与法律,2017(01):2-13.
[4]周永坤.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—一个宪法概念史的考察[J].苏州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,2016,37(06):59-66.
[5]周永坤.论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[J].湖北社会科学,2015(12):129-137.
[6]周永坤.依宪治国需要形式合理的宪法[J].法学,2015(08):31-39.
[7]周永坤.“出入人罪”的司法导向意义——基于汉、唐、宋、明四代的比较研究[J].法律科学(西北政法大学学报),2015,33(03):3-10.
[8]周永坤.丈夫生育权的法理问题研究——兼评《婚姻法解释(三)》第9条[J].法学,2014(12):9-15.
[9]周永坤.司法的地方化、行政化、规范化——论司法改革的整体规范化理路[J].苏州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,2014,35(06):59-64+199-200.
[10]周永坤.嫖宿幼女罪之法理学与法社会学思考[J].暨南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,2014,36(10):18-25.
[11]周永坤.列宁的监督理论与中国反腐[J].华东政法大学学报,2014(02):67-75. [3]
资料来源:根据中国知网数据汇总整理。
周永坤教授近些年主要学术论文(2018- ):
《Polity的东方际遇——一个观念史的考察》,载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2018年第3期。 [5]
《“韦伯命题”之争及其启示》,载《法律科学(西北政法大学学报)》2020年第2期。 [6]
《复仇的法理问题研究——以中华法系为对象》,载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》2020年第4期。 [7]
《法治概念的历史性诠释与整体性建构——兼评“分离的法治概念”》,载《甘肃社会科学》2020年第6期。 [8]
《现代司法形式主义的奠基者——纪念霍姆斯大法官诞辰180周年》,载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2021年第1期。 [12]
《法学是科学吗?——德国法学界的史诗性论辩》,载《上海政法学院学报(法治论丛)》2022第2期。 [13]
《法学是科学吗?——以中国法学界的论辩为中心的叙述》,载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2024年第1期。 [14]
新著介绍
《解禁中的人权──中国大陆人权研究》为周永坤教授2013年在台湾元照出版社出版的新著,它并不是教科书样式的陈述,而是建立在对中国人权状况的长期关注的基础之上,这些由一个个现实感极其强烈的问题所组成的文章,记录了中国人权发展的曲折与艰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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